2006年11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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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欢父母铁窗里洒泪不止
本报记者 曹志男/文 陈立波/摄 通讯员 朱秋林

  “欢欢有的吃有的住,还有人照顾,我总算放心一点。”前天一大早,记者在仙居公安局看守所见到了欢欢(化名)的父亲李某。透过铁栅栏,穿着橘黄色囚服的李某五味杂陈,有亲手杀子的痛苦,有保全幼子的无悔,更多的是对幼子的牵挂。
  “那不肖子威胁我们不给钱就杀了全家!”李某告诉记者。自己与妻子一起被抓后,欢欢将来的生活、学习便失去了依靠。小儿子才13岁啊!每每想到欢欢从此后要孑然一身面对风雨,悔意就开始折磨李某。
  “我也知道亲戚不会照顾欢欢,可是总比一家人全死在那不肖子的刀下好。可怜了这小孩子,父母虽在却成了‘孤儿’。”李某越说越黯然,眼中泛起了泪光。半晌后李某哽咽着继续说:“我只希望欢欢能好好读书,将来有出息……”
  民警告诉记者,这是李某杀了大儿子后第一次流泪。
  “记者同志,出去一定要替我谢谢那些好心的警察同志。”被带回监所时,他一个劲地叮嘱记者。
  欢欢的母亲在看守所里一直以泪洗面。她正承受着因自己的残忍而种下的痛苦,记者没有采访她。
  正当记者沉浸在这出家庭悲剧的伤感中时,意外地得到了一个好消息。“我们为欢欢找到合适的监护人了。”仙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林永辉告诉记者,台州椒江的一位好心人已决定抚养欢欢,而仙居的一名退休教师也愿意做欢欢的托养人,欢欢即将搬进“新家”,“不过这孩子永远是我们刑侦队的‘小居民’。”
  欢欢会不会喜欢他的“新家”?因父母被羁押而形成的“孤儿”不止欢欢一个,这样一个特殊人群的明天在哪里?请关注本报明天的连续报道。